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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雅溪口的美麗與哀愁,是環評不可推卸的責任
開發河口濕地興建污水處理廠對環境真的沒有重大影響嗎?
當陳水扁總統嚴詞抨擊環境影響評估委員,不要成為國家建設及企業發展的「石頭」時,我們看到的事實卻是台灣的環評制度缺乏效率與品質,一些主管機關和環評委員欠缺足夠的環評專業和倫理,對於環境有負面影響的開發案未能審慎處理,使得國民全體所共同擁有的天然資產不斷喪失。新竹市的客雅溪口濱海濕地填海造陸興建污水處理廠,不但喪失了已達保護區水準的16公頃海岸濕地,而且本身是大型集中式的污染防治設施,明顯的對於環境可能有重大的影響,卻沒有經過第二階段環評,就准予通過開發,實在顯得很草率。
「客雅污水處理廠用地填築海埔地開發計畫工程」的計畫區和「客雅溪口及香山溼地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緊密相鄰,工程計畫區刻意被排除在保護區的劃設之外,但事實上這是新竹市政府正在籌畫為動物保護區的一塊完整濕地,無論任何的工程和開發,都會損失了一片美好的海岸濕地,對環境有明顯不良影響。另一方面,客雅污水處理廠是採用集中式的污水處理法,如同焚化爐、掩埋場等這些污染防制設施,在本質上就對環境有負面衝擊,如果人為操作不當或意外,更有可能釀成環境災害的可能性。
這樣一個開發案,我們可以藉由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的程序,對各種可能的環境影響做預測、分析和評定,編定環境保護對策和具體可行的綜合環境管理計畫,來試圖彌補開發的後遺症。但環保署卻決定這個案子進行第一階段的環境影響「說明書」即可結案,換句話說填海造陸興建污水處理廠沒有重大的環境影響,不需要進行各項嚴密的環境評估來做為減輕衝擊和改善環境品質的基礎。然而,初審結論卻又要求編制專責人員進行具體的生態復育計畫,若不是有重大的生態衝擊,何需做此要求?既然有明顯衝擊,是否有某些特定原因,刻意迴避第二階段環評呢?
這個開發案真的如同環保署的決定,沒有重大環境影響之虞,不需要有民眾參與的過程嗎?只有第二階段環評的過程中,民眾才得以依法提出書面意見、一起界定做評估的項目和範圍、共同現場勘查和出席聽證會發言,並且留下正式記錄文件。然而,第一階段審查前的專案小組卻只請環境和自然保育團體「列席」,結論又要求開發單位應讓民間團體參與、監督生態復育計畫,這不又說明了這個開發案因為環境的負面影響較大,亟需民眾參與協調嗎?以上在在都說明了此案環評審查的矛盾性,因此我們呼籲環保署本月新上任委員們本著專業的考量,不必迷惑於開發單位、學者專家或民間團體之間的協商或承諾,仍本著獨立、公正、公開、客觀的態度來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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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雅溪口的美麗與哀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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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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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環評委員的信 |